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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合同

时间:2024-02-18 12:52:18
【精华】委托服务合同四篇

【精华】委托服务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服务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保安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草拟稿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

保安服务资质范围:

证书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4号)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xx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苏公通﹝20xx﹞15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___(注明名称及条款编号)

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

□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按照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目标部位守护服务:对指定的场所、物品或要害部位等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与守卫的服务业务。

□武装守护服务: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为保安员配备公务用枪,为军工、金融系统、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信工程等单位提供专职守护服务。 □巡逻服务: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押运服务:按照要求将客户或者本单位的财、物安全地护送到目的地的服务业务。

□随身护卫服务:通过随身护卫等方式维护特定客户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业务。

□安全检查服务:使用安检设备,通过目测等方法,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的服务业务。

□秩序维护服务:为保持服务区域内正常工作、生活有条不紊,不出现混乱局面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人群控制服务:在特定的地点、区域、部位等人群聚集场所维持秩序的服务形式。

□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运用科技手段和安防、消防等产品设备,为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监控系统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置和其他相关支持的服务业务。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发现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的服务业

务。

二、服务内容:

1.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

□1.1乙方对甲方确定的出入口进行值守,查验出入人员、车辆的证件,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1.2登记出入人员和携带的物品、出入车辆和运输的物品。防止危险品、违禁物品入内及服务区域内物品被盗。

□1.3疏导出入口车辆和人员,确保出入口畅通有序。

□1.4做好出入口安全防范工作。

□1.5完成与甲方单位约定的其他任务(譬如协助甲方实施来访人员的接待)。

2.目标部位守护服务

□2.1甲方对甲方确定的目标部位进行检查看护、值守、守卫。

□2.2对出入目标部位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验证、登记,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

□2.3指挥、疏导出入目标部位的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目标部位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2.4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在目标部位巡回检查。

□2.5协助甲方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3.武装守护服务

□3.1确保守护目标的安全。

□3.2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协助服务单位维护守护区域的秩序。 □3.3预防和处置可能危害守护目标的事故和灾害。

4.巡逻服务服务

4.1区域巡逻

□4.1.1维护巡逻区域内的秩序。

□4.1.2发现各种可疑情况,制止不法侵害。

□4.1.3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4.1.4协助处置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

□4.1.5保护现场

4.2人员密集场所巡逻

□4.2.1疏导人员有序行进和流动。

□4.2.2巡视、检查场所内的安全设施,确保运转正常。

□4.2.3进行安全宣传。

□4.2.4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4.2.5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5.押运

□5.1押运目标______,押运装备______

□5.2制定详细的押运方案。

□5.3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

□5.4对押运财物的置放、运输条件、环境等做好押运前的勘察工作。

□5.6做好押运财物的交接工作。

6.随身护卫服务

□6.1敏锐观察周边情况,加强预测和防卫。

□6.2做好与安全有关的生活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

□6.3指定随身护卫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6.4了解护卫对象的活动情况、活动意图,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

□6.5控制接触护卫对象的人员范围,掌握好活动时间,及时提醒其转换地点。 □6.6遇有正在实施的针对护卫对象的突然袭击、滋扰等不法侵害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制服不法分子,将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事态扩大。

7.安全检查服务

□7.1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及时发现可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7.2使用安检设备,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

□7.3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避免事态的扩大。

8.秩序维护服务

□8.1通过巡视查看、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及时纠正和制止服务区域内的不良行为。

□8.2疏导服务区域人员的有序流动。

9.人群控制服务

□9.1对聚集场所的人群进行疏导、分流限制,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9.2查验人员证件及携带物品,维持特定地点、区域、部位的治安秩序,威慑不法分子,保护重点部位和目标的安全。

10.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此处隐藏2933个字……委托乙方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使用费;

2、甲方未销售的车库车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车位使用人按与甲方协商的'标准(或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向委托管理人(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租金。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车位,乙方按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30.00元/个〃月、车库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邻里中心等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恒昌〃上城】物业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开放或以对外招租等方式经营。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经营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达不到国家有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2、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3、达不到行业相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甲方直接责成相关施工或供货单位整改解决;

2、或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及买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仲裁、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两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按遂宁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第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据实赔偿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应按欠费额的3%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第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因情况紧急需抢救其他业主合法生命财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门、撬窗等行为给相关业主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二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向射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射洪县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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